居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生活安宁权?
遇到噪声,居民可以 向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组织投诉, 也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予以调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如果噪声达到 国家法定标准的,要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 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如果上述措施都不管用,居民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民法典》实施后,居民可以直接依据 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了民法的保护。
需要提醒居民,走到诉讼阶段,法院更注重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因此,居民一定要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噪声产生的过程,这其中需要注重时间、地点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但是,切记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噪声的产生及后果,通常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否则,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法院不予采纳。
另外,因噪声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后果,当事人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需要更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