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加装电梯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总的方针和宗旨是“服务老龄社会,鼓励加装电梯”;入户技术;协同推进;有条件统一协调加装的小区,应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的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对规模较大或不具备统一加装的小区,可以楼栋单元为单位,召集本单元全体住户会商。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果现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中关于业主表决比例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不一致的,从2021年1月1日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表决比例应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有和***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