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异地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需要走什么程序可以把人带回案发地

警察异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后,需要办理交接手续才可以把人带回案发地。

警察一般没有异地执法权,在异地只能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协查通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由当地公安机关将嫌疑人抓获后羁押在看守所,再从看守所办理交接手续。

异地执法只是检查、暂扣、抓捕、封锁现场等,后续处理要交给两地***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人民警察以执法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