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的法律条文
《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 行政强制措施 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 处理交通事故 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 行政强制措施 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 处理交通事故 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