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爱凌法律

不是,因为归化政策更多的应该是指外籍运动员通过对我国体育方面的优秀贡献而改换国籍,这种情况在我国主要是足球运动员比较多。

而谷爱凌的情况并不能完全算归化,她的的妈妈是中国人,未成年之前本来就可以选择做中国人或者美国人,只是她更认同中国的文化,所以她自己选择代表中国出战冬奥会。即使没有归化政策,谷爱凌不是优秀的运动员,她也依然可以在成年时选择中国国籍。

对于现代中国的语言和社会环境,针对这种情况无论启用古语还是借用日语都不太合适。因为只要两国在国籍管理上没有矛盾之处,根据申请人意愿,依照管理程序即可放弃原国籍,同时加入新国籍。对于这种正常的国籍变动冠以“归化”的名称显得怪异和不伦不类。每个国家都有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和公民义务,公民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由于历史、民族、制度的不同,各个国家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不尽相同,因此,对国籍的选择就意味着申请人对申请国家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认可和接受,这是严肃的行为,也是一种赤诚。应该以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欢迎那些向往中国并希望作为中国公民的人加入中国籍。

谷爱凌的夺金是一针强心剂,让人们重新来审视归化政策的必要性。虽然体育运动不能够为金牌而金牌,但是金牌体现一个项目的水平。

运动员的成长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少人说要获得好成绩,光靠归化的球员是不够的,应主要依靠自己培养的运动员去夺金,这才是正道。人们担心,后继无人。如果仅靠别人培养,那么不见得就能够持续的保持好成绩。

而且足球归化的球员不少是在顶级联赛混不下去才选择来中国淘金。通过归化优质运动员来提升中国运动水平可能是个好方法,但是不能解决本质问题,任何运动其实还是得从娃娃抓起,且有合适的体制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