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如何?

由圣莱科特事件看外企为何在华屡推双重标准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外资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三十年来,绝大多数外资企业也给中国留下了健康负责的印象。但是,也有一些外资企业在中国实行双重标准,即在母国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但是却利用中国提供的优惠政策,做出有违公***道德、危害公***安全的事情,降低在华应守原则,实行国别歧视。

外企在华实行双重标准非个例

近日,国内外媒体报道了美国著名化工企业圣莱科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上海的全资化工厂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涉嫌污染周边环境,并通过不正当手段意图窃取竞争对手技术秘密一事。据美国Onlineprnews与FreePressRelease等新闻网站报道,圣莱科特涉嫌环境污染,或对厂区周围的水源和包括百事食品(中国)在内的多家食品厂的产品造成严重污染。

另据报道,因感受到来自中国本土化工企业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强大竞争压力,自2008年起,圣莱科特便不断利用司法手段甚至通过美国驻华使馆向中国政府施压,将普通的商业竞争上升到两国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以达成自己商业竞争的目的。

据了解,因为生产和销售同类的汽车轮胎用酚醛树脂产品,圣莱科特先是于2008年年底向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报案,声称华奇通过雇佣其前员工盗取其商业秘密。上海经侦总队经过缜密与长达一年的调查后认为圣莱科特声称的华奇侵犯其商业秘密理由不成立,不予以立案。随后,圣莱科特又于2010年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华奇侵害其商业秘密,最终又因缺乏证据以撤诉告终。而在明知自己没有证据且上海经侦总队不予立案的情况下,圣莱科特却连续发函给部分日本及国际轮胎厂,称华奇侵犯其商业秘密,已得到认可机关的确认并已被公安机关起诉等不实说法。与此同时,圣莱科特还通过美国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商务部、上海经侦总队及上海科协施压,将公安调查泛政治化;并操纵美国《华尔街日报》对诉讼进行报道,将这起普通的企业间商业竞争上升到中美两国知识产权保护之争的高度,企图以此来给案件的审理施压和影响。

无独有偶,2005年轰动全球的肯德基苏丹红事件,以及随后于2007年爆发的格力高、麦德龙转基因风波,两家企业曾经分别在日本与德国宣布不使用任何转基因产品,但却在中国市场中投放转基因原料生产产品;2010年麦当劳麦乐鸡中查出含有剧毒化工原料消泡剂;同年,日系车被爆偷工减料,中美两国同款车型不同配置,并且全世界召回措施多次绕开中国,置中国消费者安全于不顾。种种迹象表明,外企在华实行双重标准,已绝非个案。

外资企业何敢屡踩红线?

诸多事实摆在眼前,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外企为何不愿遵守规矩、不愿履行在其母国会严格遵守的法律、道德责任?而且屡踩红线。有分析认为,外资企业在华社会责任弱化倾向,其根本是因为很多外资企业仍没有正视中国的崛起,同时自己失去了其制胜根本-创新,不自己研发,反而通过司法诉讼等手段获取中国企业创新技术或者商业秘密,并依靠母国为靠山,以为有恃无恐。

圣莱科特采用的就是这样一种套路。据了解,圣莱科特本身技术已存在超过60年甚至百年,该企业很长时间没有投入资金对产品进行开发与改进。但当中国人开发出新技术,圣莱科特马上指责抄袭,并首先动用中国司法和公关,一旦中国司法不予以支持,他们就可以说中国司法制度有问题、中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并将其妖魔化。进而搬出母国政府出面,将企业问题提升到外交层面,以此压制中国企业。

虽然中国经济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基础比较薄弱。但时过境迁,如今无论是研发、制造、经济、科技、教育等各个方面,中国都已经跃入世界先进水平之列。中国的司法机构更是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一切以证据为主,绝不庇护任何一方。而部分外资企业却固执己见的保留着中国落后的印象,不论中国自主研发出任何产品,都会冠以抄袭的恶名。而很多入华企业都把自己当作"列强",一旦遇到对自己不顺的事情便把"娘家"搬出来讲理。

别让"圣莱科特现象"重演

众所周知,化工行业作为重污染行业,不但耗能高,一旦废料、废渣处理不当便会造成大面积污染。据了解,圣莱科特每年能够产生3000多吨高浓度污水,除了极少的部分以每吨3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家完全不具备处理资质、能力的工厂,其余近2000吨污水全部不翼而飞。并且该厂选址不当,全然不顾旁边的食品企业,置我国食品安全于不顾,何谈企业社会责任?

忽视人民健康、区别对待消费者,将一切的问题全部推给中国法规不健全、法律不完善、行业漏洞、商业环境等,这种做法未免有失偏颇。而个别外媒更是带着有色眼镜在看中国,这其中始作俑者不乏如美国《华尔街日报》、美联社、福克斯、美国广播公司等大牌媒体。日前《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报道就明显有袒护圣莱科特之嫌,并"不失时机"地将华奇与圣莱科特两家企业普通的商业竞争案,再次上升为中美两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着实有"扯虎皮做大旗"之嫌。

而就此类事件,有欧洲媒体则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频发的环境事故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但中国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不只是中国单方面的问题,由于中国有关环境的法规尚在完善中,所以很多国际企业以此为漏洞将中国选为其单方面逐利的理想场所,忽略了应尽的社会责任。

显然,圣莱科特在华"环境事件"与"知识产权案件"对于中国政府与企业也不乏警示意义: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应尽量避免因急于发展经济而忽视对引进外资项目的考察,和从长远发展的视角来考虑项目与环境保护的问题,并做好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和必要的约束;二是中国企业在与国外企业竞争时,不但要敢于竞争,而且要学会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