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是做什么单位?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1]是区委、区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理念,在政府工作机构和机制上创新的一次低成本改革尝试。中心基本定位是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综合服务平台;是集中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有效载体;是督导各政府部门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协调机构。群众有意见可以向中心投诉,有建议可以向中心反映;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属政府职责范围且能够予以解决的中心将一盯到底,务必办结。群众大量的、合情、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通过中心这一平台得以正常和平和的表达与实现,有效减轻了矛盾调处中心的压力,有效地消化和吸收不和谐因素。

1.负责全区行政许可和面向公众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重大事项的联审会,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负责招投标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是否进厅予以审定把关工作;负责拟定进厅部门事项的办理程序、运行机制的整合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行政许可和面向公众服务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4.负责协调进厅部门间的关系,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并对工作人员使用、奖惩提出建议。

5.负责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

6.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区街道、镇乡及相关单位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

7.负责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的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