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丢失LV包,网约车司机索要600元酬金,捡到东西的话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在捡到东西的时候,确实应该归还给失主的,不过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作为当事人会给一些酬金给对方,其实这都是自愿也是一种心意,确实不应该去强制的索要,当然在某种情况下,比如说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肯定是应当支付别人一些交通费误工费的。
在长沙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位女子和朋友坐着网约车,却把自己的名贵包给遗留在了车上,在发现包丢失的时候,第一时间女子便联系了司机,当时司机表示这包被另外一个上车的乘客给捡到了,而那位乘客则要求600元的报酬才归还。
虽然女子的这个包也确实比较名贵好几千元,但很多时候里面的证件其实会更加重要,所以因为这个包女子也是不停的在联系当时的网约车司机,而当时女子是需要支付750元,600元是给那位捡包者,150元车费是给送包的司机,车费确实是应该给网约车司机支付的,但是六百元的酬金其实有一些多了。
最终女子也只能一边和对方沟通,一边去找警察帮忙协助,最终这件事情女子给了300元,司机才把包给放到了快递点,在捡到他人丢失物的时候索要报酬,这件事情其实并不少见,原本这确实是一件助人为乐的事情,值得被鼓励的,补偿这个东西其实也是权利人在领取了这个丢失物的时候去支付,但也应该在一个合理的控制范围。
如果是捡到他人东西的时候,其实第一时间最好还是能够上交到派出所,这样也能够尽量的避免一些麻烦,同时针对补偿这件事情,如果是不补偿就拒不返还财务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够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