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是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众所周知,教育决定着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教师在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更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利益”,才能为促进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国家在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规定。那就是,教师的平均工资不应当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虽然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地方并没有落实教师工资政策,或者是没有完全落实教师工资政策,这也导致了教师的整体收入长期低于公务员的收入。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情况,原因其实不难理解,如果只从工资的角度来看,教师的工资其实并不比公务员低,有的甚至略高。然而,对于国家所说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不低于地方公务员工资”是否只是简单的按月计酬,很多人有不同的理解。其实,很多地方都把“不低于”的范围“窄化”了。要知道,公务员所得报酬,并非仅仅是按月发放的基本工资,公务员有多于教师的补贴、奖金,很多地方都并未算到其中,如果加上各种补贴、奖金,教师工资与公务员确实是不能比的。想要真正实现并非易事,只能逐步进行。直到2021年,有关部门才发布了一条好消息,表示在各方努力下,全国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的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