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负法律责任了

如果在被强奸过程中,杀死那个强奸犯,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强奸后再杀死强奸罪就属于事后防卫,不是正当防卫,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除了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外,更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

扩展资料:

强奸行为(一般暴力或非暴力)不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所采取的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或过错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就是防卫过当。

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强奸行为结束后进行防卫的,是事后防卫或防卫不适时,应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成立的五个条件:

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中;

三、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

四、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正当防卫;

五、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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