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类推适用
法律的类推适用概念
类推适用制度从法律角度看,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定行为,但其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时,将具有相似性质的行为法律扩充适用或者援用同它有类似性质事项的法律进行定罪量刑。类推制度是一种具有一定程序性的法的创制,“诸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是刑法的保护个人权利机能和保障社会秩序机能矛盾的表现和缓冲。类推制度依据类推适用对象不同分为法律条文含义的类推解释和具体行为的类推适用。以法律条文含义为对象的类推解释通过对法律条文本来并不具备的含义进行类推理解,使法律条文能够适用于原来法律没有规定的社会关系。这是对于刑法保障机能的维护。
法律类推适用原则
法律原则的应用,需借助社会科学与经验知识对各种判决的社会效果进行预测并进行法益衡量,最终确定最佳的判决结果,以期实现司法对实质正义的要求。然后通过法律方法、法律论证对判决结果进行合理性、合法性论证,以期实现司法对形势正义的要求。从而,达到司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效统一。
其他注意
再者就是具体行为的类推适用,“法有限,而情无穷”,刑法作为成文法,理所当然具有抽象性和相对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因此不能够针对每一个行为做出具体的规定,从而出现了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援引与其性质相类似的刑法条文适用于该行为的法律类推适用。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的区别在于类推解释是针对法律条文的类推,具有普遍意义;类推适用则是针对具体行为的类推,不具有普遍意义。刑法是通过严厉的刑罚手段来限制个人的权利从而调整社会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惩罚性,类推制度虽然最大限度的惩治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也不可避免的损害了刑法对法律行为所具有的可预测性和可评价性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