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高考加分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示例:
1、烈士子女加分政策要求必须是自己的父母,普通高考加10分。2、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烈士子女,录取分数段将降低20分。3、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4、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