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老汉多次强奸女子致其怀孕,法院判他几年?
被判了三年。68岁的老汉杨某在一家养猪场工作。养猪场厂主的女儿丁某,有精神分裂症、脑出血后遗症。杨某就对丁某抱有想法。在养猪场工作的日子里,杨某多出把丁某骗到自己的房间里面,对丁某做了不可描述之事,因为丁某的病症,所以杨某的罪恶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
知道丁某的肚子大了,丁某的父母亲才发了异常,带丁某到医院去检查,发现女儿怀孕了。因为丁某的病症,无法说出谁对她做了坏事。厂主一家就对工人们进行DNA检测,发现了是杨某,立马报了警。杨某呢,知道自己的事情败露,也赶紧到派出所去自首。因为杨某的年纪超过65岁,加上有自首行为,法院就判了他三年。
01、三年是不是太少了于法来说,并不少。但于情来说,太少了。杨某让一个有精神分裂症的女子怀孕,就是强奸,因为女子也不知道杨某在做啥!这样的畜生行经,判十年都太少了。
02、丁某的父母是否没有尽责毕竟,丁某是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被人给侵犯的,所以她的父母还真的是心大。不过,正常人也不会想到,自己家的工人竟然会去侵犯自己有病的女儿。家里有像丁某这样的孩子的,一定要加强看护,实在不行的,你多装几个监控也可以呀。看到监控,杨某估计也不敢做什么。他就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大胆的实施犯罪。
03、丁某要何去何从丁某肯定还是待在自己家里,总不能嫁给68岁的老头子吧。而且,丁某还怀孕了,如果她父母为她好,估计会带着她到医院去,把这个孩子给做掉。丁某本来患病就很可怜了,还被人侵犯,实在太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