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册印花税如何申报

进入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纳税申报、进入计税页面后,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数据、申报成功之后,核对实际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正不正确,这里可以根据提示点击“扣款”按钮,进行实时交款。

一、账簿印花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一)进入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纳税申报——非核定税种申报的链接进入非核定税种申报表界面,选择须申报的印花税征收品目,填写申报计税数据,点击“计税”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否则,点击“放弃”按钮退出申报;

(二)进入计税页面后,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之后,则申报完成,否则点击“上一步”按钮进行修改申报数据或者是点击“放弃”按钮退出申报;

(三)申报成功之后,核对实际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正不正确,这里可以根据提示点击“扣款”按钮,进行实时交款。

1.账本的印花税票在当地税务部门窗口购买贴花贴在帐本上。

2.记载资金的帐簿按金额的0.5‰。其他帐簿每件5元。

3.申报时间是一年4次,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将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报送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

4.贴花完税后将本季度应税凭证的完税情况(包括大额缴款、汇总缴纳)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5.申报交纳的不用贴花,贴花的不用申报。

6.大额缴款,贴花完税都要应填写印花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印花税网上申报的注意问题

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网上进行印花税申报时,只需要申报有应税行为发生的印花税项目,其他无应税行为发生的印花税项目不需要作“零申报”处理,当月所有印花税项目没有应税行为发生的,就主要项目来进行“零申报”处理,而不须对所有项目进行“零申报”处理。

需要购买按件贴花的其他账簿(非资金账簿)印花税,请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到所在的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购买贴花。

三、哪些合同需要征收印花税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对某些使用不规范的凭证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中: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而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

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