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该树立哪些核心价值观
一、始终坚持忠诚,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本色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要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要坚持忠诚这一政治本色,时刻忠诚于党的事业,时刻忠诚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时刻忠诚于宪法法律,才能更好地推进法院整体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始终坚持为民,牢记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必须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千方百计地为民着想,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减轻人民诉讼负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三、始终坚持公正,依法秉公办案推进阳光司法进程
公正是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更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从古至今,司法既是公正的化身和代名词,也是公正的守护者。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执行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殷切期望,是法官的神圣职责。
四、始终坚持廉洁,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威信
廉洁是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更是人民法院的基本操守。廉洁问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