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父母房产赠与过户子女新规?

父母房产赠与过户子女新规如下: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出售继承房屋时,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缴纳各项税费,但不需要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5、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而获得房产;

6、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7、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8、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

9、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如下:

1、以出让的形式过户,也就是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形式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转让所有权,包括赠与公证、房屋评估评估、所有权转让;

3、通过继承转移所有权,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其中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综上所述,用赠与方式办理房屋的过户,先去办理赠与房产的一个公证,再去办理房屋评估作价以及房屋鉴定,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