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看待地方法律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呢?
我倒认为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由于地方发展的不均衡,因此各地的经济生活水平等都是不同的,因此,国家制定的法律往往带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地方性法规应在国家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为了符合本地区的情况,而颁布的规定,地方性法规是不可以超出国家法律的授权范围的,举个例子,盗窃罪要求盗窃数额达到较大,因为地方经济的不均衡,因此各个地方法规就会具体规定数额,比如辽宁是500以上就是较大,而在上海就一定比这个高。因为是授权的关系,所以地方性的法律要与国家的法律相一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所以,我更愿意把两者看成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