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里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男女双方签字之前还可以反悔,在签字之后就不可以随意反悔了,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就不能够反悔。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也就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反悔的,那么还可以撤回申请。双方对于抚养权问题,重新协商,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再次提交。但是过了30日双方已经办理了正式的离婚手续,那么就不能够随意的再反悔了。不能够推翻之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除非具有法定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