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制宪原则起源于哪位思想家的观点?
美国1787年制宪原则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组织原则。
美国宪法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早期欧洲大陆的启蒙思想和英国普通法的传统。
欧洲的分权思想由来已久,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关于混合政体的理论,被人们认为是最早的分权理论的萌芽,它也为近代分权理论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1690年,欧洲启蒙运动前期英国闻名哲学家约翰·洛克发表了闻名的《政府论》,标志着近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了“三权分立”理论。
除了早期欧洲大陆那些睿智思想家们的启蒙思想外,美国宪法另一个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早期英国普通法的传统。其中有两位英国法学家的影响最为深远。其中一位就是英国的普通法大家爱德华·柯克爵士。柯克提出的司法审查观念,法律之下的议会至上的思想都深深地影响了美国的制宪先贤们和美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