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围标的法律认定

串标围标的法律认定如下: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串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