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的创作背景
在霍桑撰写《红字》的同时,第一次妇女大会正好在纽约召开(1848)。在这次大会上,女权主义者们提出了女性和男性拥有平等财产权的问题,指出女性“一旦结婚,在法律的角度看如同死亡。他(丈夫)拿走了她所有的财产权,甚至是她所赚取的工资。”她们提出女性应该和男性一样平等地工作,以便从经济的角度摆脱对男性的依附。事实上,在父权社会中,男性拒绝给予女性平等的经济权利,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想要占有全部的财富,拒绝让女性来分一杯羹,更因为男性们早已意识到,女性在获得经济独立的同时,将不再满足雌伏于他们的羽翼之下,会努力寻求独立的思想和更为广阔的天地。
霍桑的先祖威廉·霍桑1630年来到美洲大陆,曾经担任过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官员,当众驱逐鞭打过一位教友派的妇女,而霍桑的曾曾祖父约翰·霍桑则是臭名昭著的1692年塞莱姆女巫审判中的三位法官之一,根据他的裁决,数名女巫被送上了绞架。霍桑创作《红字》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写作,“替他们(祖先)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们招致的任何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