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领的失业金怎么退还流程

已领的失业金具体退还流程如下:

1、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如果您想要退还失业金,需要先联系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退款流程和退款方式;

2、填写相关表格:在联系社保部门后,需要填写相关的退款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提交退款申请表格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等待审批结果:提交退款申请后,需要等待当地社保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后会通知您退款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4、按照要求退款: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您需要按照要求将已领取的失业金退还到指定的账户上。

失业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到银行窗口、ATM取款机领取。领取人持社保卡至银行窗口、ATM取款机取出现金或转至其他账户;

2、网上领取。如果领取人将社保卡绑定了各种软件,则可通过手机、电脑完成转账或网上消费。

综上所述,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只有职员在离职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又找到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经已经领取的失业金按照流程退还。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