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理性化困境 的内容是什么? 高分悬赏!!!
在哈贝马斯看来,社会学理论的产生是与现代社会取代传统社会的过程同步的。现代社会的标志是国家体系和市场调节的经济体系脱离传统的社会统一体而独立出来,在这个分化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统一机制遭到了破坏,大量的社会问题随之涌现出来,哈贝马斯认为,社会学便是在研究这些问题中产生的,“社会学的职责在于,解释资产阶级以前社会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和反常的表现形式”。[1](p19)他接受了马克.斯·韦伯的观点,把现代社会的形成看作是一个合理化的过程,并认为社会学区别于政治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的根本之处便在于把对社会危机的研究纳入到合理化问题的视野。
讨论合理化问题首先要说明什么是合理性。哈贝马斯指出,他所谈的合理性很少涉及知识的内容,而是强调知识的运用,表现为合理性行动,行动的主体是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人。提出行动合理性即意含行动有其不合理的一面,是否合理便构成了一个合理化问题,因此,合理化问题涉及到合理性的论证。在社会行动领域,合理性论证的目的在于调节内在的行动形式,寻求理解与合作,论证成功的标志是一致同意及合作化的响应。哈贝马斯认为,论证必须遵循以下程序:“a、把争论的运用要求论题化;b、摆脱行动表达和经验表达,提出假设;c、借助论据,而且只有借助论据检验提议者所辩护的运用要求是否正确。”[2](p44)可论证的另一面是可批判,即某一社会行动的合理性是能够被怀疑的,哈贝马斯认为,社会行动的可批判(或可论证)的前提条件是世界观的合理化,而现代世界观取代神话世界观便是一个世界观合理化的过程。
哈贝马斯把早期的世界观称为神话世界观。在神话世界观中,自然界和文化界是混合在一起的,社会行动的内容与形式、个性与***性也是混为一体的,因此,用语言表达的世界观总是以一种具体化的面目出现,哈贝马斯认为,这种情况导致对世界观采取一种教条主义的和缺乏批判性的态度。在神话世界观的指导下,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社会行动体系。
现代世界观指世界观的非神话化,它首先意指自然界的非社会化和社会的非自然化。文化作为一种传统不再是社会行动的唯一决定因素,在广泛的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化条件下,社会行动逐渐依托于各个相对独立的世界观领域,出现了分别指向事实、规范及个性的社会行动,这体现了世界观的分散化,但更重要的是,哈贝马斯指出,这展示了现代世界观在运用方面的突出职能。从社会行动的角度看,由于世界观为个人提供了某种不能更改的基本观念,所以它不仅作用于理解过程,也作用于个人的社会化,发挥着促成和保证社会统一的功能。在神话世界观下,从自然到社会都同一于一个相同的解释之中,所有的社会行动都可以通过这一解释而得到理解和响应,因此,不存在什么合理化问题。但在现代世界观下,原先那个维系社会统一的文化传统已不再能预先决定或解释,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为了什么目的,从什么人那里,针对什么人,必须接受什么样的运用要求,以规范为标志的社会世界和以真诚意向为标志的主观世界均已成为社会行动的背景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行动者为寻求理解和合作化响应,就必须能论证其行动在某一指涉世界领域的合理性,也只有在此时,参与者才有论证其行动合理性的可能。
(二)
在社会学思想史上,有几种社会行动理论涉及到了合理化问题:即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目的论行动理论、帕森斯等人为代表的规范调节行动理论以及以戈夫曼等人为代表的戏剧行动理论等,哈贝马斯通过对它们的批判与借鉴,提出了交往行动理论。
哈贝马斯认为,这几种社会行动均只涉及统一社会中的部分领域,因而它们都不能全面地解释社会中的合理化问题,而交往行为才是解决合理化问题的最佳分析工具。
哈贝马斯从两个方面解释交往行动的概念:其一,行动者行动的独立性,其二,行动者通过反思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交往行动得以发生的条件是参与者***有某种一致的状况规定——或是外部事态的存在状况;或是行动与规范的符合状况;或是参与者的主观状况。状况规定首先通过理解行动获得,“行动者试图理解行动状况,以便自己的行动计划和行动得到意见一致的安排”[3](p131),合理化论证正是通过这个意见一致的过程完成。
哈贝马斯强调语言在交往行动中的核心地位,他指出,在交往行动中,语言是直接理解的一种媒体,通过语言,发言者和听众能够最大限度地扩展他们的视野,同时论及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中的事物,以研究***同的状况规定,因此,又可以把语言学分析看作是进一步认识交往行动的工具。
语言学分析由两个紧密相关的部分——语义学分析和语用学分析构成。语义指根据文法、语句本身的意涵,语用则是指言说者通过语言与世界发生的某种关系。只有当听众不仅懂得被言说语句的意义,而且实际进入了言说者所欲求的关系时,交往行动才能成功地进行下去。相对而言,哈贝马斯更侧重于对交往行动的语用学分析,认为建立在参与者与世界关系基础上的非语言作用是语言行动的出发点,也是交往行动的核心所在。他说:“为了在一个给定情境中被理解,每个话语必须至少是含蓄地建立起并表达出言说与交往伙伴间的某种确定关系。”[4](p140)这种“确定关系”体现了语用学的三项基本功能:借助于语句呈示世界中的某种东西;表达言说者的意向;建立合法的人际关系。由此,哈贝马斯把交往行动中的语用分析确立为三个角度,即真实性、真诚性和规范性,其中,真实性指涉行动者与客观世界的关系;真诚性指涉行动者与主观世界的关系;规范性指涉行动者与客观世界及社会世界的关系。“一个发言者只有借助他的表达,至少与一个‘世界’发生关系,并且是利用了行动者与世界的这种关系原则上是适合于一种客观评判的这种状况,从而要求他的对手采取一种合理动员的态度,这个发言者才能提出一种可以批判的要求”。[5](p35)这样,通过语言分析的交往行动来看合理化问题,合理性的标准是参与者语言行动的真诚性、规范性或真实性。
(三)
对交往行动的语用学分析,只是相对静态地在参与者与世界的关系中讨论了社会行动的合理化问题,但正如本文开头所指出的,哈贝马斯把合理化问题本身看作是随着现代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是社会进化的产物。那么,如何把交往行动理论放入到一个更广阔的解释背景,在历史演变的进程中去理解合理化问题呢?在这里,哈贝马斯运用了“生活世界”概念。
任一交往行动在逻辑上都可划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是理解,指交往参与者对一种表达的运用性的赞同;二是意见一致,指“主体内部对发言者对表达的适用性所提出的运用要求的认可。”[6](p167)哈贝马斯认为,对表达的理解和运用要求的认可皆取决于一种固定的状况规定,这个状况规定构成了交往行动的背景,它不仅是交往行动成功的前提条件,也是交往行动发生的范围或界限。哈贝马斯把这个状况规定定义为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一词来自于现代西方哲学中以胡塞尔等人为代表的现象学流派,但哈贝马斯不满现象学理论对生活世界所作的主观内部性定义,倾向于对生活世界作结构主义的把握。在三个世界理论的基础上,他把生活世界划分为事实、规范和经历,相应地,其象征性结构表现为文化、社会和个人。在生活世界中进行的交往行动必然涉及象征性结构的三个方面,“在理解的职能方面,交往行动服务于文化知识的传统和更新;在行动合作化方面,交往的行动服务于社会统一和联合的形成,最后在社会化方面,交往行动服务于个人同一性的形成。”[7](p188)象征性结构的生成与内部传递标志着生活世界统一体的变迁,这都是通过交往行动的合理化论证来实现的,并表现为有效知识的连续化、集团联合的稳定化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行动者的形成。
哈贝马斯把文化称为知识储存,把社会称作合法秩序,把个性理解为使一个主体在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方面具有的权限,显然,对个性的限制来自于文化和社会。他认为,若使交往行动成功进行,生活世界必须满足三个基本的状况规定:第一是行动者的独立自主性,指其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并不完全受外部世界限制;第二是文化的独立性,不受外部社会结构的强制;第三是交往的透明性,指参与者在原则上可理解一切。如此看来,用交往行动理论来分析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合理化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讨论文化传统的延续、社会规范的稳定及个性的伸展这三个结构性领域之间的平行发展式的平衡关系问题。哈贝马斯怀疑文化理解模式的运用范围,反对任何形式的文化决定论,但在另一方面,他更关心的则可能是社会领域的“地位”上升问题,这一点在他讨论“体系与生活世界的脱节”时有充分的体现。
借助于帕森斯的经典划分,哈贝马斯也把生活世界的象征性结构——文化、社会和个性称为体系,并把他们看作是相对于生活世界的另一种秩序,以此,他又将社会历史变迁解释为两种秩序的区分过程,即“体系与生活世界的脱节”。
最初,体系完全融于生活世界之中,表现为同一世界观指导下的社会统一。在交往行动中,文化体系、社会体系和个性体系都通过自身的再生产活动维持着生活世界这个统一体,并促成生活世界的进化。但随着历史的进程,体系日益发展其自身的独立性即脱离生活世界,到现代社会,逐渐形成了有组织形式和媒体控制的社会关系领域,如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国家权力体系等等。与哈贝马斯所论述的生活世界的三个象征性结构相对照,可以看出,这些社会关系领域基本上是社会世界的结构性伸展,因此,哈贝马斯所言“体系与生活世界的脱节”实际意指,社会体系脱离了原本与之平行的文化及个性体系的制约,并随着其地位的不断上升,反而控制了文化和个性领域。在这种情况下,生活世界出现了结构性紊乱,不再能维系原有单一的社会统一,***同状况难以形成,交往行动也无法继续。现代社会中充斥着以权力和货币为控制媒介的社会行动,这种行动局限于明显的目的合理性,在目的论行动面前,社会地位、社会文化,甚至个性认同都变成了某种“可获得物”。“社会成了第二自然界”[8](p207),生活世界萎缩为社会体系的下属体系,其象征性结构领域也遭到破坏,表现为意义丧失、无规律性和精神病。哈贝马斯并没有去深究导致这一变迁的理论根源,而是站在实证主义的立场,从历史发生论的角度,把这一变迁印入到现实的社会进化之中。他指出,经过平等的部落社会、等级化的部落社会、按照政治划分层次的阶级社会以及按照经济结构划分的阶级社会这四种形态的历史更替,西方社会也完成了从亲属关系为核心的生活世界统一体,到以婚姻交往机制为核心的层次结构,再到以权力机制为核心的国家组织,直至以货币等控制媒体为核心的现代社会这一演化过程。伴随着生活世界衰落和体系控制行动兴盛的是大量社会问题的涌现,但道德和法制的专门化又起到了调节公开冲突的功能,它们把社会危机控制在道德和法律的规范框架之内,使得社会统一不至于崩溃。因此,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危机在某种意义上表现为一种“合法化危机”。
(四)
哈贝马斯把合理化问题看作是社会问题,相当于迪尔凯姆所说的独立于主观意志之外而存在的社会事实。他反对仅仅以目的论行动或戏剧行动来研究合理化问题,认为这两种行动理论都带有过多的主观心理主义色彩,在他看来,“心理的”不能导致“社会的”。哈贝马斯没有提到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中颇具影响的以布劳和霍曼斯等人为代表的交换理论。交换理论吸收了经济学中的交换概念,把社会行动看作是人们之间以权力、金钱等为媒介的社会交换行为,或许,哈贝马斯把它作为目的论行动的一个特例了。另一方面,哈贝马斯又反对规范调节行动理论的解释模式,认为在那里找不到一个具有独立性的行动主体,而失去这个最能动的因素,是不可能真正理解行动合理化问题的。不过,哈贝马斯并不是简单地排斥这些行动理论,而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吸收了他们的基本内核,与其他几种行动理论相比较,交往行动理论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它的综合性,交往行动概念本身涵盖了更加广阔的社会领域,这无疑会增强其理论的解释力。
最能显示哈贝马斯社会学研究方法深刻的地方是他凭籍交往行动对合理化问题所作的语言学分析,这无疑是受到了现代西方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影响。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分析,为合理化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个实证性的解释途径,在***同状况的规定下,哈贝马斯很自然地把对社会行动的理解从个体参与者延伸到广阔的社会现象领域。
可能是受到帕森斯结构分析理论的影响,哈贝马斯对合理化问题的分析仅限于文化、社会和个性三个维度。在他的社会学研究中,并没有集体或集体行动的概念。他谈到交往行动要求意见一致的合作化,但仅到此为止,并没有继续探求,若是以一人以上作为交往行动的一方发言者或听众,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如果简单地把一人以上主体的一致的社会行动看作是集体行动,那么,当我们走出纯粹的理论层面,进入现实的社会历史进程,就会发现,社会的进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以集体行动标志的社会行动所直接推动的。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社会中一加一不会简单地等于二一样,集体行动决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众多的个体社会行动。在很多情况下,正是集体行动直接导致了制度的创设和规范的形成,而文化传统和个性认同也以此在集体行动中得到延伸。集体行动也不等同于规范调节行动,如同个体的交往行动一样,集体行动也可以沿着三种不同的方向展开,即客观真实性、规范符合性和主观真诚性。不过,要是把集体行动纳入交往行动理论,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最突出的便是难以用语言学分析的问题。因为这里还将面对两个逻辑环节,其一是集体行动如何可能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涉及个体行动和集体行动的关系,其二是集体行动的意义问题,指集体行动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社会并受社会制约。但若忽视集体行动,在个体的社会行动与现实的社会构成之间势必会缺失上述的逻辑环节。其实,关于集体行动问题,现代博弈论和公***选择理论都有过十分详细的论述,它们已经证明,绝大多数社会问题都是由集体行动的困难所带来的。
从表面上看,哈贝马斯是利用生活世界概念来填补这个逻辑空白。
一方面,他把生活世界“构思”为交往行动得以发生的前提和界限,生活世界是使交往行动参与者相互理解和形成意见一致的***同状况,构成了交往行动合理化的解释背景。若要交往行动成功进行,参与者必须处于某种***同状况规定之下,状况如果发生变化,参与者还需要重新引入一种***同的状况规定,否则行动者必依状况规定的变化而修正、改变甚至停止原有的交往行动。但是,“交往参与者不能象涉及事实、规范或者经历那样,以同样的方式涉及生活世界中的某种事物”。[9](p174)这样一来,生活世界似乎仅仅是一个高度抽象化了的状态描述,很接近于其在现象学中的原初意义。哈贝马斯为避免他所反对的“主观意向性”,并给合理化问题的实证分析寻找一个经验基础,又为生活世界设定了一个象征性的结构领域,在那里,交往行动可以直接指向文化、社会和个性,但这又大致和三个世界重复。因此,如果只是作为交往行动合理化问题的分析背景,生活世界这一概念并没有什么新意,也无必要,因为三个世界理论完全可以发挥同样的作用。而且,如果仅仅把生活世界看作是抽象意义上的统一体,那么它仍处于个体的社会行动与现实的社会构成这二者的逻辑线段之外,并未能填补其中的空白,可以认为,哈贝马斯只是想当然地把交往行动与社会构成及其变迁直接地联系到一起,而生活世界一词另有他意。
让我们转向生活世界的另一层含义,这是一个处于不断变化中的生活世界,文化、社会和个性这三个领域内部的再生产活动构成了生活世界的变迁史。哈贝马斯认为这一变迁也反映在现实的历史进程之中,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就是一个生活世界日渐衰落,体系与生活世界逐渐脱节的过程。这要求赋予生活世界概念本身以现实的内容,以此才能讨论活生生的体系(如市场经济体系、国家权力体系)与生活世界的脱离,才能讨论生活世界衰落的社会学意义,因此,生活世界这一词又似乎有着具体的历史的内容。然而,如果生活世界的完满形式只存在于历史,以之为条件的交往行动在现代社会将成为不可能,那么,在不存在交往行动的现代社会,社会学者又凭什么以交往行动理论为工具来研究社会问题呢?
笔者以为,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概念应当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规定,它标识一种理想的社会状况,在这种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都能以自由、公开的方式证明其社会行为的真实性(符合客观)、正确性(符合规范)或真诚性(符合主观),并以此为基础,促成整个社会的整合。与生活世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代社会的体系特征。在现代社会中,社会行动带有明显的媒体控制色彩,在金钱、权力等的支配下,人们的社会行为往往服从于一种目的论而工具化,自由公开的交往行动被压缩到了狭小的地方性领域如家庭,甚至这个极有限的阵地也正在被各种控制媒体日益侵占,表现为家庭稳定性下降,越来越失去其传统的维护社会整合的功能。所以,以生活世界为标准,现代社会的结构领域便在整体上出现了合理化问题,而哈贝马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构建其社会学理论的社会批判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