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算结过婚吗

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算结过婚。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

1、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5、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述,可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