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算结过婚吗
可撤销婚姻撤销后算结过婚。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
1、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5、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述,可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