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案的欧某若没有畏罪自杀,他能得到减刑的待遇吗?
先说结论:减刑的可能性很低,但欧金中自首并且接受调查,双方各自举证并且由法院进行核实,可以最大限度还原矛盾真相。
欧金中畏罪自杀,对于他的杀人动机已经无法查实。也就是说,到底是因为吵架激情杀人,还是受害人家属称的蓄谋杀人,专门盯着他们一家老弱妇孺下手,这是非常关键的定罪依据。
网上传播的版本,跟村民接受采访的说辞,其实都只是旁观者角度。事发时欧金中确实跟受害者一家争吵,但这未必就是他杀人的直接动机。假如是蓄谋已久的灭门,那么欧金中之前做了那些准备工作,以及有哪些针对性操作,这都需要本人配合调查才行,可惜这已经不可能实现了。
即使是受害者一方存在过错,比如上门谩骂导致欧金中情绪失控,那欧金中可以减轻刑罚的可能性,也只能是在杀人过程中有补救操作,或者行为中止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现实是2死3伤,小孩还面临终生残疾,这种后果属于刑罚上的特别严重,大概率是死刑立即执行。
邻里关系冲突导致的激情杀人并且造成死亡后果的,唯一减刑的可能性就是双方有武力冲突,而且死者一方也动了手,但是武力值不足被击杀,另外嫌疑人在冲动杀人后,并没有继续行凶,并且有自首的情节,这种一般会按照死缓或者无期处理,如果死者的过错更大(比如先动手并且也用了凶器),有期徒刑也是有可能的。
造成了重大死伤后果的(2人或者以上),唯一可能免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节就是死者家属谅解,四川成都灭门案,老丈人杀死女婿一家三口,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因为女儿出具了谅解书,所以改判了死缓。当然这份谅解书也是有争议的,女儿代替死去的丈夫一家三口原谅自己的父亲,理论上这属于近亲回避的情况,但二审法院竟然采纳了,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目前死者其他近亲属提起了申诉,案件也进入再审程序,所以这种滑稽的谅解书到底有没有效力还是待定。
说白了,故意杀人罪只要造成了重大死伤后果的,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概率很小,哪怕对方有重大过错,也无法在法律上构成从轻处罚。
网上争议的坏人欺凌老实人版本,已经被警方初步调查所排除,那么之前几家人的房屋争议事件,基本不会被考虑为杀人的轻判情节。
再者说来,欧金中杀死的几个人,并不是直接跟他有冲突的人,而且也不是冲突最激烈的邻居。
跟欧金中矛盾最深的欧某贵,在1988年就一直在扯皮,欧某贵的哥哥将土地赠予欧金中,欧金中建房时就遭到欧某贵的阻挠,双方还发生了械斗,欧金中用钢钎打伤了人,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欧金中建成了400平的第一套房,一直住了二十多年,但双方矛盾一直没有解决。
2016年欧金中申请旧房翻新,手续办下来之后,遭到欧某贵的再次阻挠,双方又发生了肢体冲突,但是没有上升为刑事案件。
而欧金中在修房挖山路的时候,挖到了欧某勇的土地上,双方发生了冲突,欧某勇一家加入战局,欧某勇的爷爷还因为阻拦挖掘机突发疾病死亡,双方闹到了法庭上,最后挖掘机司机赔了钱。
受害人欧某发一家跟欧金中矛盾其实最小,就是欧金中围墙的时候,将石头堆到了欧某发家土地上,双方在村委会协调下已经签了和解协议,但欧金中妻子不同意,最后不了了之。但跟前面两家相比,欧某贵二十多年前就开始扯皮,欧某勇家爷爷搭上一条命,欧某发只是区区2000元的小纠纷而已。
所以欧金中一直不能建房,其实是三家邻居***同合力的结果,欧某发一家也并不是主力。再说导致欧金中不能建房的过错是多方***同造成的,当地政策必须邻居签字才能建新房,而村委会一直协调也没有结果,而且欧金中一家不愿意调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再说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能建房的过错无论怎么去归因,也不可能对冲2死3伤的严重后果,所以欧金中靠这个事由从轻处罚的可能性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