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寄快递有法律效力吗

催收用邮政寄快递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以邮局特快专递(EMS)邮寄催收通知,保留邮寄存根及内容即可直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而以一般快递公司邮寄催收通知,则需提供邮件回执等证据证明邮件已经到达债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诉讼时效规定》”)第10条,则是对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具体化,包括:(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法律含义是,一方当事人向其他当事人做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产生效力之时即诉讼时效中断之时。

2003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关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以特快专递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但缺乏保证人对邮件签收或拒收的证据能否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请示的复函》((2003)民二他字第6号,下称“6号答复”),明确:“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在债权人能够提供特快专递邮件存根及内容的情况下,除非保证人有相反证据推翻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

当事人在寄出相关材料时,应尽量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EMS)。对已通过快递公司寄出的快递,须尽早弥补其通知效力可能存在的瑕疵。除重新通过EMS邮寄之外,还可以对已经寄出的快递的运单进程进行证据固定。绝大多数快递公司都对查询期限有不同的限制,证据固定应该在该期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