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指什么?
有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称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政府就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管理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制修订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办法)。其中由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有30多种,各部委制定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等近100种。同时,各地方也配套出台了许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和国农业法》等法律为基础,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签标注规定》、《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以及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大量技术标准等法规为主体,以各省及地方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2007年底,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由此这一概念首次正式浮出水面。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相对于以往的政策法规,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有以下亮点。
1.食品免检成历史名词
新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明星代言要担责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3.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不能用
新法从第四十三到第四十八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应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消费者可索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5.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九条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