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仅适用于什么
第一,新型网络犯罪成主流犯罪;第二,诈骗手法不断迭代变更;第三,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第四,跨国有组织特征日趋明显。
针对日趋严重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之前,有关机关已通过加大惩处力度、对电信网络犯罪上下游犯罪全面打击等方式尽可能遏制犯罪的发生。
(二)电信网络犯罪问题多,法律规范仍不够完善,法律支撑仍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形势仍较为严峻,发案数、损失数仍不断攀升,“两卡”犯罪问题仍然突出,诈骗人员群体较大,群众反诈意识仍较为不足。随着犯罪技术、手段的不断升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破、资金查控、取证仍较为困难,无法在第一时间紧急止付、冻结付款,以挽回被害人损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犯罪范围大、传播区域广、犯罪手段多、侦破难等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6日通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来看,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数量的下降主要得益于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法律法规,对相应犯罪行为起到了较为良好的惩治作用。但纵观我国立法现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立法总体上仍较为分散,立法层级不高且种类繁多。一则针对性不足,二则治理时既有法律,又有行政法规,立法较为繁杂,无法精准、严厉打击相应犯罪,亟需一部专门性立法对相应犯罪予以实质性预防、遏制、惩处。
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解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1年10月19日起,先后经过三次审稿,最终于2022年9月出台,明确规定了由多部门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是一部较为完善的专门法律。此次立法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采综合全面治理,相较于以往出现问题后再补救、不断打补丁的方式,此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预防为主,从源头解决问题,“防管”并重。此次立法内容,主要有如下几点创新:
(一)电信、金融、互联网机构均被列为反诈主体
本次立法涉及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同时更提高了对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风险防控要求,将电信、金融、互联网机构均纳入反诈主体,力求跨行业、跨地区协同合作,有效防范、打击相应犯罪活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章至第四章针对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治理作出了不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