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老公和女儿爸爸是什么关系

女儿老公和女儿爸爸是女婿和岳父的关系,在法律上两者属于姻亲关系,在家庭中属于翁婿关系。姻亲关系因婚姻的成立而发生。婚姻成立的时间,便是姻亲关系发生的时间。但是婚姻成立以后,一方与另一方的新出生的弟、妹之间的姻亲关系,是以该婚姻的成立和该弟、妹的出生作为发生原因的。

姻亲分类:

(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姐夫等。

(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血亲。如岳父、夫之妹等。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亲的夫或妻。如妯娌、连襟等。

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知道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相当于或高于父母的旁系长辈血亲,在辈分上相当于或低于子女的旁系晚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同自己相当的同辈旁系血亲。

姻亲关系的终止:

姻亲关系因一方死亡,主体缺位而终止,这是不言而自明的。姻亲关系是否因作为其中介的婚姻当事人离婚而终止?对此有消灭主义和不消灭主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如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规定,姻亲关系可因离婚而终止。德国、瑞士规定:由婚姻而生的姻亲关系,不因该婚姻解除而消灭。

姻亲关系是否因作为其中介的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而终止?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规定不终止的,有规定生存一方再婚前不终止,再婚后终止的,也有采任意主义、听凭姻亲双方自行决定的。日本民法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姻亲关系可因出于生存配偶的意思表示而终止。

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姻亲关系的终止原因并无规定,按照民间习惯,离婚似应作为姻亲关系终止的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后是否继续保持姻亲关系,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