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被宣告法律死亡之后,其财产应如何处理?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发生类似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即同自然死亡一样宣告死亡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丧失,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终止,其所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消灭,婚姻关系自然解除、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但宣告死亡又不同于自然死亡,它只是对失踪自然人的一种推定。有可能在事实上该自然人还在某地生存,还可能仍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民法通则》第24条,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被宣告死亡人仍有生还和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可能。因此,宣告死亡所引起的自然人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不像自然死亡那样绝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一起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一年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