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案例: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
高考是中华人民***和国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它是大部分的考生的人生转折点,对孩子的未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4月11日,鄂州市华容分局蒲团派出所辖区学校学生任某、徐某、孟某三人寻衅滋事。
蒲团派出所民警立案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上述三人进行刑事拘留处罚,同年5月2日被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但高考对于高中生来说可以说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在得到领导允许三人高考的指示后,蒲团派出所精心组织迅速与市局治安支队上级部门联系。
经过市局治安支队与教育部门联系后,鄂州教育部门同意在不影响高考秩序的前提下,让三名在押学生参加高考,并给押解民警制作了出入考场证件。
在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后,蒲团派出所将情况向华容分局领导汇报,并按照秘密进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实施押解。
按照上级指示,蒲团派出所安排8名警力,制作相应的押解方案,并要求全部着便装,采取两对一,秘密押解的方式让三名学生参加高考。
2018年6月7日上午,蒲团派出所民警到鄂州市看守所将三名学生押解出所分赴鄂州三中、五中两个考点,在市局领导关心下,在华容分局精心组织下,三名在押学生顺利进行了高考并及时还押。
参考资料:
人民网_三人寻衅滋事被抓 湖北鄂州警方助在押生顺利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