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如下:
1、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
2、再婚期间双方一起获得的财产,是二婚夫妻的***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双方可以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
一、夫妻个人债务如下:
1、婚前所负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
7、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8、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同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