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法律分析:1、当事人若有规避我国法律的行为,则不适用于外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该证据(文本、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在法律上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能被法庭采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