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盟分别有哪些反倾销机构?
美国反倾销机构有:
(1)美国商务部负责倾销调查和裁决,其下属的国际贸易管理署负责具体事宜的处理。
(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损害调查和裁决。
(3)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是美国唯一有权对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的倾销和损害的裁决结果进行司法审查的机构。如果国际贸易法院不同意反倾销机构作出的裁决,则将其驳回,由反倾销机构重新裁决。
(4)美国海关具体负责征收反倾销税。美国海关在收到商务部发出的征收命令后,依照裁决确定的倾销幅度计算并征收反倾销税。
(5)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有权推翻美国贸易法院的裁决。但是当一项裁决被国际贸易法院驳回需要重新裁决时,商务部只有在完成重新裁决工作后,才可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起诉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
欧盟的反倾销机构有:
(1)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反倾销的主要机构,负责决定立案、调查、中止或终止案件、征收反倾销税和接受价格承诺等事项。
(2)欧盟理事会是欧洲唯一有权命令实施和征收反倾销税的机构。
(3)欧盟咨询委员会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反映各成员国利益,因此在反倾销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欧盟委员会必须要征求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4)欧洲初审法院是有权对欧盟委员会和理事会所作的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机构。审查可以是事实问题,也可以是法律问题;既可以是实体问题,也可以是程序问题。
(5)欧洲法院有权推翻欧洲初审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