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没有法律课程

是的。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形式:公***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任意两科组合一种形式为:公***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验)或职业能力测试加申论、另一种形式为:公***基础加申论。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课程是对教育的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活动方式的规划和设计,是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诸多方面实施过程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