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称“元朝以宽失天下”,元朝真的很宽松吗?

明太祖朱元璋有两段评价元朝失去天下原因的话:

一是《太祖宝训》:

帝曰:“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昔秦失于暴,汉兴济之以宽,以宽济猛,是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宽,故朕济之以猛,宽猛相济,惟务适宜尔。”

二是《明太祖实录》:

元以宽失天下,不足法也。

看起来元代真的很宽。

首先、其他的不说,单说元代的法律,看看它是否宽松。

明代人在修《元史》时是这么说的:

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驰而不知检也。

是时,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宽纵,人物贫富不均,多乐从乱。

盖古者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后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备五刑之数。元因之,更用轻典,盖亦仁矣。

从明代人体会来看元代的法律的确有些“宽松”。

不要怀疑他们的说法,因为包括刘伯温朱元璋在内的那些人都是历史亲历者。

我的理解是元代的法律体系或者是社会管理体系有些宽纵。

或者说不成体系,有些混乱。

该狠狠惩罚的没有惩罚,对于那些贪官污吏和败坏法度豪绅的没有狠狠打击,导致社会不公平现象太多,老百姓只好造反。对于百姓的管理也缺乏行之有效的体系,百姓造反也难以控制。

蒙古人在征服过程是有着残暴的一面,这个不可否认。但是在治国方面明显经验不出,有着游牧民族那种“放羊式”的松散,这也导致统治不长。

其次、再回到朱元璋身上。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是个狠角色,对于一贯狠到位的他来说,元代的那一套也显得“松”了。

朱元璋认为元朝败在“朝廷暗弱,威福下移,驯至于乱”。

也就是中央控制不到地方了,这个除了有中央集权受阻外,从法律方面来说,元代的法律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其实《太祖宝训》说得很清楚了:“昔秦失于暴,汉兴济之以宽,以宽济猛,是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宽,故朕济之以猛,宽猛相济,惟务适宜尔。”

他认为元代宽纵,所以他要实行重典,以猛治国。这个可以理解为他自己从实际中得出的经验,也可以理解为他为了大明实行猛政寻找原由。

为了让大明江山稳定,明太祖可谓煞费苦心。单是在法律方面,除了《大明律》外,他自己还亲自指导编纂的一部严刑惩治吏民的特别刑法《大诰》,规定的酷刑种类有族诛、凌迟、枭首、斩、死罪、墨面纹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盖、断手、斩趾、刖足、枷令、常号枷令、枷项游历、重刑迁、充军、阉割为奴等几十种。

比元代笞、杖、徒、流、死五种重刑更严酷。

这个现在看来是在令人发冷。

此外,明太祖还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罢中书省废丞相,设锦衣卫加强官员的监视;地方上废行省设三司,强化朝廷对地方的控制;更是编制户籍,加强对百姓的管理。还有严控百姓宗教信仰,打击非法宗教等等。

就这样,朱元璋几乎建立了一套全方位的、密不透风的高压体系和沉重枷锁套在明代人身上,实现了自己的“以猛治国”理念,但中国也开始进入近乎黑暗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