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金额的国有资产转让要进联交所
无论多大金额的国有资产转让要进联交所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 国有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的,适用本办法。国有独资或控股的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