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答辩状怎样写
法律分析:法院开庭答辩状首先要写明标题是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其次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其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