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吉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升级

预售房资金被挪用

不能按时交房

甚至积攒半辈子的积蓄

被无良开发商拿钱跑路

......

在吉安,

以后这种事可就不容易发生了。

10月15日起,

《吉安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

正式实施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升级!

11月2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吉安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减轻开发企业资金流转压力,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们来看看!

(一)关于监管期限

从项目开始预售至项目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不动产证为止。

(二)关于监管账户设立

由原来企业选择设立监管账户改为由住建局选择在部分银行指定设立监管总账户。总账户以下设三级虚拟子账户,分别对应开发项目、楼幢、房号。预售款通过开发项目虚拟子账户入账后,统一归集到实体监管总账户,同时预售款分流录入至相应楼幢、房号虚拟子账户中并设立台账,为资金审核拨付提供依据。

(三)关于预售资金收存

预售资金应当直接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包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全装修款等。为保证资金如实入账,《办法》规定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时须提供相关入账证明材料。

(四)关于监管方式及额度

项目以幢为单位监管,以幢为单位拨付资金。监管资金分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为留存资金,非重点为可使用资金。项目按不同建设进度设定不同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办法》对建设进度节点做了更科学的细分,对毛坯房和全装修房作了划分,增加了对商业综合体和棚改安置项目的优惠扶持政策。

据悉,新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楼幢按老办法执行。自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幢按新办法执行。已通知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证即可申请解除监管,但有违规问题未处理结案或有投诉未妥善处理到位的除外。如果监管部门、开发企业、监管银行、相关单位违反《办法》有关要求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

小编也为你们整理了出来

问:问新监管办法相比于旧办法,有哪些区别和优势?

答:新监管办法相比于旧办法主要有以下五点优势:

(一)新办法采用线上资金监管系统进行监管,相较老办法人工线下监管工作效率更高,资金归集、分流更清晰、拨付核算更准确,也减少了企业“来回跑”次数。

(二)新办法由过去的以项目为单位进行资金监管,调整为按项目楼幢为单位进行监管。新办法以不同楼幢的工程节点划分不同监管比例更为科学合理。

(三)新办法将监管账户由企业设立改为由住建局选择部分银行指定设立监管总账户,杜绝企业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和脱离监管等问题,更大程度的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维护购房人利益。

(四)新办法结合监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项目不同特点不同性质也作出相应调整,例如对全装修房和毛坯房做了区分。新办法还增加了对棚改项目及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扶持政策,对使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也预留了扶持空间。

(五)新办法还增加细化了工程进度节点以及相应监管比例。

问:新办法对工程进度拨付节点做了哪些要求?

答:新办法对工程进度节点划分得更细,随着工程建设的推进,不同的进度节点对应不同的拨付比例,进度节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过半、主体工程封顶、取得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人防工程验收、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直至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进度节点不仅对地上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进行了划分,还在主体工程之外增加了取得人防、园林绿化、消防等工程进度条件,将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各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都一并列入节点范围,按进度节点调整监管比例。

问:新办法对于企业申请资金拨付会不会更便捷?

答:新办法上线实施后,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各项业务申报,业务流程也均在线上进行核对审批。工作效能将大大提高,各项业务的审批时限将大大缩短,资金拨付最快可在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问:购房人如何知晓项目监管账号?如何保证购房款适时转入监管账户?

答:有三种方式可以知晓监管账户信息:

一是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信息;

二是核发的预售证上载明的监管账户信息;

三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载明的监管账户信息。

为保证购房款适时转入监管账户,监管系统设置了已网签的房源在十日内未收到购房款入账将自动锁止整个项目的网签,待相关款项转入监管账户后,系统又可自动解锁网签。网签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还须提供监管银行出具的资金入账凭证。

来源:吉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