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径信局干嘛的
区经信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政策、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拟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综合协调。负责全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化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区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向上级争取相关信息产业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区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资金;建立并管理区级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协调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对全区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履行节能行政管理职责,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低碳经济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全区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节能监察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价格状况,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
(九)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区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全区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享。积极参与拟订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政府信息化项目审核,组织规划协调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十二)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事宜。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改革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
(十四)负责组织推进“诚信江苏”(诚信相城)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五)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