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的概况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领导全省监狱管理工作和劳动教养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劳动教养执行和劳动教养场所戒毒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全省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市(州、地)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参与有关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厅下设以下处室:办公室、监狱劳教工作处、法制宣传处、律师工作指导处、公证工作指导处、法律援助工作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指导处、司法考试处、司法鉴定管理局、法规仲裁处、社区矫正工作处、警务督察总队、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人事警务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