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笋法律
2020年10月,重庆男子谭某从他这里采购了150件价值2.9万余元的?清水脆笋?,之后以产品二氧化硫超标为由将他和上游生产商蔡女士告上法庭,索赔32万余元。陶先生和蔡女士一审败诉后上诉,最终在二审时选择了庭前和解。令两人难以释怀的是,谭某还在同一市场的其他5家经销商那里采购了大量清水竹笋产品,分别以同样的理由将经销商和供货商告上法庭。6起诉讼,谭某索赔的总金额达130余万元。
重庆男子采购竹笋制品后起诉6家商户索赔130万,知假买假是否违法?
1、该男子是个职业的知假打假人
也许叫打假并不贴切,男子盯上的,是有「瑕疵」的食品,这些产品未必是假货,未必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是在包装和标签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漏洞,如果肯在产品信息和包装上下功夫,尤其是那些进口的产品,那么就会有大概率找到「突破口」。就比如这次的二氧化硫超标的清水脆笋,但是让人感觉过分的是该男子还是专门找的是同个市场供货商,相当于一锅端了整个市场的酸笋。
2、关于是否违法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
我国现今只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有关,职业打假人我国还是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后记:但是现在职业打假人越来越猖狂的态度,现在国家终于出手了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考虑阳国秀等代表提出的建议,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