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是怎么算的
现在国家统计局采用的计算离婚率的方式,是跟国际接轨的,具体就是:某年的离婚率=某年离婚次数/某年的平均人口总数。
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统计方式,是媒体喜欢用的统计方式,就是算离结率。
离婚率: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离婚人数与同期一定范围人口数的比率。表明离婚频繁的程度。最常见的离婚率指标是以一定时期离婚人数(或对数)与同期总人口数相比,称为总离婚率或粗离婚率。其计算公式为名词解释:总离婚率只能粗略反映人口中的离婚状况。要作深入了解,可以按需要计算不同人口范围的离婚率。如将一定时期离婚人数(或对数)与15岁以上人口数相比,计算一般离婚率;还可计算分年龄离婚率,即某年龄男子(或女子)离婚人数与该年龄男子(或女子)平均人口数之比。离婚标准通常是以通过法律手续取得离婚判决书为准。社会制度、伦理道德、妇女经济地位和就业程度以及宗教、传统风俗习惯等都对离婚率的高低有重大影响。民政部综合计划司和婚姻管理司曾于1988年8月召开了由15名统计、法律、婚姻、人口专家参加的离婚率计算方法研讨会,取得一致意见,并“经国家统计局认可,部领导批准”后确定:为了便于计算,易采集数据,与国际取得一致,在进行离婚统计和对外宣传时,统一口径,暂采用如下计算方法:“在一定时期内或按所给的年份,每一千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表示方法是千分率。
其计算公式为:某年离婚率=(某年离婚次数/某年平均总人口数)×1000‰。因为离婚次数是两个人组成一次,和分母不成比例,假如某年平均人口数都结婚再去离婚,则离婚次数为1/2人口总数,离婚率只有50%,固说明以次数定离婚率是有问题的,所以是离婚人数的对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