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特大涉黑案宣判,四人被判死刑,死刑犯枪决前吓晕怎么办?
湖南衡阳特大涉黑案案件回顾
1993年,石峰与其手下吴建宝、朱洪成、粟雪峰等人一起组建了犯罪团伙,该团伙进行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2000年,石峰成为了黑社会首领,这个非法组织日渐增大,该组织里层级分明、骨干固定、各司其职,对于手下的人管理十分严格,有很多“规矩”。
该组织为了谋取非法私利,犯下了故意杀人的滔天罪行,他们还进行了制造弹药,买卖枪支,以及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甚至对当地的猪肉供应市场都进行非法控制,给当地人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2021年5月28日,法院对石峰等人进行宣判,其中石峰以及其他四人被判处了死刑,正义从不会缺席,真是大快人心。那么问题来了,死刑犯如果在枪决前被吓晕了该怎么办呢?
死刑犯枪决前吓晕怎么办?
在我国,死刑犯被宣判之后,并不是马上就执行枪决的,除非是情节太过恶劣的罪犯,大多数都是会在宣判数天之后执行枪决,或者是在宣判时就已经确定了执行枪决的时间。那么如果在执行枪决的当天,死刑罪犯被吓晕了,该怎么办呢?
有一些不太懂的人都会认为,就算是吓得晕死过去,也一定会在当天执行枪决,反正左右都是一个死,但实际上不是我们想的这样,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况,国家的做法是非常值得点赞的,如果死刑犯晕倒,在晕倒期间是不会被枪毙的。
因为,国家也会考虑到死刑犯的尊严,即使他们十恶不赦,但毕竟也是人,也是需要有尊严的,如果在其晕倒无意识的时候,就将其枪毙,未免有些过于残忍了。对于自己的死亡,他们是享有知情权的,也就是说,我们绝对不会让他们死得不明不白,一定要等他们清醒过来之后,再执行枪决,这也是对于他们的一种尊重。如果是遇到极其特殊的情况,比如晕倒之后不能将其叫醒的话,那就会把晕倒的死刑犯带回,对其延期枪决。
法律不会姑息任何一个触犯法律的人,法律也不会让任何一个罪犯死得不清不楚,虽然是法律,但也是有人性化的一面。生活中,我们都要严于律己,遵守法律,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误入歧途。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