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法的主体只能是国家
经济法的实施主体是国家,但法律主体并不限于国家。
经济法主体按其法律地位、职能性质和活动范围,可分为五类:(1)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2)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指具有独立地位,实行独立核算或独立预算,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组织,亦即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是经济法主体体系中最广泛最基本的一类。(3)内部组织。内容组织,是指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利益的和独立职能的内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户和公民。此类均属公民个人,其在参加经营管理性质的经济法律关系时,或有经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时,才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5)国家。国家主要通过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对全民所有制财产分别实行管理和经营。国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以主体资格参加经济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