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怎么走程序
1.立案、受理;
2.送达、举证、通知开庭;
3.开庭。关于庭审流程一般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
具体的程序可以细分为:
(1)宣读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询问是否回避等;
(2)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被告就原告所说的内容发表答辩意见;
(4)原告举证(出具证据原件等);
(5)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6)如被告也提交了证据,则被告举证后,原告进行质证;
(7)法官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原、被告作回答;如有必要,可以在法官询问后向对方发问;
(8)原告、被告发表辩论意见:总结陈词,论述观点等;
(9)双方作最后的陈述;
(10)法庭会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及调解方案、诉讼费由法院退回还是由被告径付等问题;
(11)开庭完毕,各方签署开庭笔录;
4.判决:开完庭后,如无意外的话,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作为原告,收到的判决内容一般包括:支持全部诉讼请求;部分支持,部分驳回;全部驳回。对于不满意的一审诉讼结果,可以考虑是否上诉;
5.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