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 营业范围 采矿
我理解贵公司已经有探矿权证,且“矿产勘探”的经营范围也已经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核。现在希望获得采矿权,并将经营范围修改为“矿产开采”。
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只有探矿,这对申请采矿权没有任何影响。
因为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为:
(1) 具有建设相应规模矿井所需的资金;
(2) 具有建设相应规模矿井的技术力量和能力。
和你的营业执照无关。
关于办理你的采矿权的问题。从法律原理上来说,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文件的规定,应当先获得国土部门的对贵公司的采矿权登记的申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由于采矿需要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因此贵公司需要拿到《采矿许可证》后才在工商部门办理增加或变更经营范围。
但是,实际上,据我了解,除了贵州省和陕西省,中国很多地方工商和国土并不是联合办公,企业一般是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哪个办得快就办哪个。但是,采取该行为也有一定风险,即容易造成工商登记和采矿权登记信息不符。
从谨慎的角度来说,建议你先办采矿许可证,然后再办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一般2个月的审批时间吧,营业执照一般20个工作日。
希望我的意见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