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缴纳比例是什么?
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9.8%降低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2%。
1、南京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进行了合并,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而工伤保险则只需要单位进行缴纳,一般是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缴纳的。
2、另外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也是有上下限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842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综上所述,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和个人都是缴0.5%、工伤保险个人不用缴,企业是根据行业来缴纳、生育保险个人也不用缴,公司缴0.8%、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