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棚算违章建筑吗

这个需根据雨棚的位置和高度来看待,如果,雨棚位于消防通道,且低于4.5M,则存在隐患,必须拆除;

如果位于临街建筑,影响城市形象,也属于违章建筑;

不能影响他人的生活(如采光、通风、视线、晒衣);

雨棚不能搭在两侧结构上,只能安装在一侧结构上(不算建筑面积)。

不能影响小区整体要求,在被人举报时,城管会出面。

中华人民***和国建设部令 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扩展资料:

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⑴不动产说。即认为违章建筑为不动产,建筑人享有产权。

⑵动产所有权说。即认为作为违章建筑整体,因其违法性,所有权及其他派生的权利不得承认,但构成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为动产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护。

⑶占有说。即认为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建筑人可以对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与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依前面的分析,不动产说是不可取的,这里不再做赘述。

而动产所有权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却也有一定的缺憾。占有可以是有本权的占有,也可以是无本权的占有。而在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虽不享有所有权(本权),但由于其实际的管理与控制,也形成了一种占有,并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产生违章建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当事人的原因,也有行政机关的原因。而对于违章建筑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没收、限期拆除,也有罚款补办手续的,而且没收、限期拆除仅限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情形。

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对违章建筑作出没收或拆除的决定,是其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后综合权衡作出的决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