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法律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保证对违法行为的追究,以此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 对于公益诉讼进行了相关规定,对公益诉讼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 行政公益诉讼 ,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 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相关法规,秉持客观公正立场,遵循相关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定,坚持司法公开。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也可以授权检察官决定。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由检察长签发;属于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的,检察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